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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給青少年的父母
文:袁鳳珠
有一位父親這樣感嘆地說:
"當女兒正步入青春期時,看著她姣美的臉龐,我曾幻想有一天,我挽著她的手,陪她踏上地毯另一端,把她交給一個令我感到安全並引以為榮的男士。
然而,我的女兒卻放棄了受教育的機會,美好的前程,以及親友對她的尊重。因為她竟未婚先孕,而那個混蛋沒有工作,不求上進,也不學任何技能來供養她。
女兒要面臨十字路口的抉擇,墮胎?結婚?輟學?工作?即使解決了這些問題,卻也意味著她的未來人生價值觀,生命的意義是否已經失味了?
為何女兒不曾想過,一時的放縱情慾,會帶來許多坎坷與困難,包括自我人格的瓦解,詆毀自我形象。"
這是一位父親痛苦、傷懷的剖白,但在女兒故事的背后,可有存在許多平日不加注意的潛意識行為?女兒真的了解性嗎?與父母的親愛關係到什麼程度?是否用不道德的舉動表示對父母的怒氣,可曾想過做了一件事之後所要承擔的責任。或在事情尚未發生以前,有成人教導她道德標準和人性的尊顏?
父母會非常憤怒兒女的壞行為,卻不願面對現實,不想與兒女談論倫理道理,尤其對性愛的認識和責任感的重要。
有關性的事,佔據少年人世界的大部份,父母必須先負起責任教導有關性及道德標準的問題。同時,要先與兒女建立紮實和諧的愛的關係,而不是以譏諷,冷笑或恐嚇的方式。
年輕人若不能從成熟的長輩得到明確的指導,往往只能自己摸索,靠朋友、雜誌、通俗小說、黃色光碟等找答案,後果不需設想。
許多父母不知如何啟口與兒女談性。
寫這本書的目的,就是可以成為資料和話題的開場白,父母可以引述,並加以解釋,也可以直接給兒女閱讀。
當然,父母的婚姻生活,對社交男女的尊重和道德榜樣,是更有力的說服兒女的思想。
但若父母曾經犯錯,怎麼辦?勇敢的承認並道出其后果的痛苦和遺害,有智慧的兒女會原諒父母,並更明智地選擇自己的處事態度。
至于父母對孩子的伙伴群關係採取何種態度,值得注意的是兩個極端都不可取。一是權威型控制,二是放任自流。前者使孩子疏遠、畏懼父母或產生逆反心理,其通常后果是撒謊和轉入地下,所有丑事、壞事都可能在地下發生。
後者使孩子無所約束、無所遵循,盲目放縱,可能在無知中出問題。這兩個極端的結果都是妨害青少年健康成長。
作為父母,在指導青少年的伙伴群關係時可參考如下意見:
一、父母的任務是幫助孩子"成長",因此應當給孩子提供足夠的機會讓孩子去開發和建立適合于自己的社會網絡。
二、提供機會不等于給青少年無限制的自由。相反,父母要對孩子在伙伴關係中的投入程度、時間和方式加以適當的限制,甚至需要"約法三章",即讓孩子胸中有數,知道父母對他們的關係持有某些要求和希望。
三、青少年的父母應當對孩子表現出深切的愛意。即孩子進入青春期后表現得不像兒童時那樣"聽話",父母就一味地批評和指責,讓孩子突然感受不到父母之愛了。
須知,孩子對父母這種愛的形式轉變需要一個適應期,即逐漸理解和接受的時期。因此,父母對孩子的不聽話或犯錯也需要採取批評和寬容相結合的態度,以免孩子產生在家庭中被"剝奪"了愛的感覺。因為這種"無愛"的感覺往往形成一股推力,把孩子推向了不良的青少年團伙。
四、理想的情況是,父母本身以敞開式的親切關係、良好的角色示範和交往技巧為孩子樹立榜樣,即言傳身教。
實際上,青少年也仍然在不知不覺地仿傚父母如何相互溝通和與他人交往。有些父母自己做一套,要求孩子則是另一套,這種"雙重標準"最容易引起孩子的困惑與反感。
五、父母要知道孤獨感對孩子有多麼不良的影響。父母要敏感地觀察到孩子的哪些行為是由于孤獨感造成的,要及早發現苗頭,並采取措施,把不良行為消除在其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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