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向著標竿直跑》

                 福音的1234
                                    林立選



  今天,華人教會普遍上還是充斥著許多不冷不熱,“坐”禮拜的所謂“教徒”;而唐崇榮牧師就稱這種人為“糊徒”。為什麼教會中會有這樣多的“糊徒”呢?


  上述的現象乃是因為許多信徒并不清楚所信的福音是什麼,以至在本質上不是屬於基督的“基督”徒,而是屬於糊里糊塗的糊“徒”


  而感謝神讓我有機會上馬聖神學院院長所講授的“救贖論”這門課,陳金獅院長所講授的福音觀是相當全面性的:從一個福音、兩大恩典、三大福份談到對基督徒的四大要求,也可簡稱為“福音的1234”。


  所以,為了協助其他的弟兄姐妹也能對整個福音有全面的認識,我就把陳院長所講授的“福音1234”濃縮起來,簡單的解釋如下:


  1個福音 ─ 那一位從天而來,道成肉身的耶穌是主 ─ 我們生命的救主、君王、審判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徒4:12)。


  2大恩典 ─ 賜下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給我們作贖罪祭,也為我們這些蒙揀選的人作了
榜樣。另外在聖子升天後,又賜下聖靈來安慰
、鼓勵、引導我們過聖潔的生活。


  3大福份 1. 贖罪的恩 ,使我們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脫離罪的捆綁 。得以享受自由的生命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約 8:32 ) 因為基督“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 多 2:14 ) 雖然信徒已從過犯與審判中得贖 ,卻仍然等候那“救贖的日子”,就是我們都得以完全的時刻,包括“我們的身体得贖”在內,到那時候,嘆息的受造之物都會脫離罪的束縛,參與在神兒女自由的榮耀中。而聖靈便是我們最終救贖的保證。(參羅8:18-23)
  
  2. 生命的恩賜
,主耶穌降世的目的是要把永生之道從天上帶到人世間來;祂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豐盛。”( 約10:10)
  
  3. 天國的榮耀,我們所信的上帝是創造及管理宇宙萬物之主。祂有萬主之主,萬王之王的尊貴與榮耀。人即是按上帝的形象所造的,也意即這位被基督徒稱為天上的父的上帝樂意賜人有王子的身份,統治者的地位。因此在創世紀第一章就記載說:“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而且在聖經最末後的一章,講到蒙恩者也就是基督徒永恆的地位時說:“……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 22:5 ) 藉著由上帝所揀選的子民所組成的國度,上帝成全了祂在人身上榮耀的計劃。

  所以,上帝國的福音顯明,上帝不單要透過基督被釘十架而帶給人贖罪的恩,還要讓人因此得著永恆的生命,更要把王權和榮耀賜給人,與人分享。使我們這些原是被祂用塵土所造的人居然能和這位創造我們的大而可畏的上帝一起作王,一同來管理這無限的宇宙,怎不令我們這些卑微的人受寵若驚呢?以至使我這樣的一位年輕人不得不從心里發出一聲 :“
Wu La La,何等令人興奮的福音啊!”。

  不過這福音不是每個人都能享受的,只有能接受這榮耀的福音所提出的四大要求的人才能享受這福音所帶來的好處。而什麼是福音對人的四大要求呢?

  

 


    
  福音對人的四大要求如下:

  (一) 悔改
  主耶穌一出來傳道便宣告說,“天國近了
,你們應當悔改。”(太4:17),使徒們的講道
,也都包括了叫人悔改;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使2:38) 另外,“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
,信靠我主耶穌基督。”(使 20:21)。而一個人能真正地悔改,是因他痛恨罪惡,真正痛恨罪惡的人才會因耶穌基督的緣故而悔改。這就如約翰所講的,“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在此。”(約3:18-19) 又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里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 1:8-9) 這是聖經一貫的原則。

  (二) 信心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來 11:6 ) 我們不能因行了律法就稱義,因上帝的標準高過人的標準,所以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是有罪的人,如陷於泥而不能自救,只有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為我們生命中的主;我們才能得以脫離罪的轄制,過著自由的生活。就像孔子所說的“心所欲,不逾規”。而這肯放下自己的“面子”,接受一位表面上看來和你非親非故的“人物”為你生命中的主,一生一世遵守祂的教導的行為就叫做“信”,也就是保羅所說的“因信稱義”。約翰把這信心說得非常清楚:“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
;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并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這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 5:1-4) 這也是聖經一貫性的教導與原則。

  (三)活出生命的道
  印證我們所信的福音。對蒙恩的信徒來說
,整個生命就是一個不斷學習做人的過程。那是一系列的靈性教育、德性教育、全人教育;使我們能成長為成熟的基督徒,再從成熟的基督徒學習在我們的一生中成功的流露出基督馨香之氣來。保羅如此描述說:“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里反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林後 3:18 ) 約翰也說:“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約壹 3:18 ) 耶穌肉身的兄弟雅各更說:“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兢。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 ?”( 雅各2:20) 所以,“身体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雅各 2:26 ) 這更是聖經一貫性的原則。

  (四)傳福音
  主耶穌命令說:“……你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听。”(馬可 16:15)“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28:18-20)。所以,信徒蒙恩得救後,主讓我們留在世上,一個主要的目標就是為了傳福音。所以保羅說,“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 林前 9:23 ) 更何況,這福音的確是能帶給世人盼望的好消息啊!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听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听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
:‘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羅10:13-15)
  
  而這一切就勾畫出一幅相當完整的救贖論輪廓。

  上述的觀念,就是我從陳院長所教的“救贖論”領受到的功課,願和大家共勉之;使我們都能在這傳福音的事工上更加殷勤,讓更多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