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橋論壇》
              路得是唯一的例外嗎?
                 ~ 回應李頌義
                                      小刀


  李頌義在 3 - 4月份《文橋》以申命記:“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的神…
…”來闡明基督徒與外邦人結婚是罪大惡极的事。接著他又引用別處經節“不遵守祂的誡命
,便是說謊的,真理也不在他的心中了”譴責不遵行這項命令的信徒。

  同樣一段經節,我讀後竟與張頌義產生不同的看法。當先知反對以色列人與外邦人結親時,他給了一個理由:他們會因而離棄神!從這節中,我腦中浮起一連串的疑問:他們被上帝責備是因為他們娶了外邦人,還是因為他們背棄了神?

  與外邦人結婚和背棄對神的信仰,兩者之間是否存在必然的關系?一個人酒後亂性,他的錯是喝了酒,還是不懂節制,喝得酩酊大醉的後果?

  假如基督徒與非信徒結合,不斷為對方懇切禱告,最後領他歸主,上帝的憤怒是不是會臨到他身上呢?

  路得的存在是偶發的例子嗎?或實際上,這種得救的例子,不論古今中外,一直在基督徒身邊發生?

  很多人喜歡以個人的經驗或別人的遭遇去分析基督徒與外邦人結合的悲慘後果。坦白說
,基于這種經驗就斷定與非信徒結婚下場是淒涼的人是故意回避一些事實,他們沒有勇氣接受與外邦人結合,外邦人因而信主的真實例子
。事實上,確實很多人因為愛情解除對基督教的防備,重新去認識這位神而最後決定一生奉獻給祂。單單我個人身邊的親友,這種“美事
”隨手拈來就有5、6對。

  有一點是不可否認的,即使你多麼排斥以婚姻作為傳福音管道,但是它確實在現實生活中扮演了一定的角色。保羅不認同分派結黨,但是他仍說,如果有人因而得到福音的好處,他不會千方百計去阻止。

  眾所周知,婚姻不只牽涉兩個人,它實際上把兩個家庭聚攏在一起。一個從來沒有基督徒“家人”的家庭,現在有一個基督徒進來了
,彷彿為福音開了一扇門,這是不是真的像李頌義所言那麼糟糕透了的事?家里有一個基督徒總比一個都沒有好吧。

  當然,現實中確實有些基督徒因而與信仰漸行漸遠,我認為教會應認真探討這方面的應對方式。教會女性與男性比例實在天差地別,在這個“艱難的時代”,真的有那麼多人適合獨身嗎?她們是沒有機會,抑或神沒有安排?
這個社會過于肯定婚姻的價值,以致單身的人除了要面對孤單的問題,還得面對無知的人有意與無意的論斷。我對教會打算如何協助單身的信徒比反對信和不信結婚有興趣多了。

  假如單身者的脾氣較暴躁,旁人就會戲謔的口吻把罪名歸到沒有結婚的後遺症。台灣著名女作家張曼娟就曾發表一篇文章,對台灣副總統呂秀蓮發言風波的效應有感而發。

  有人嘲笑呂秀蓮說:她就是沒結婚也沒生小孩,才會這樣。甚至有民意代表教大家替副總統介紹一個男朋友,說她因為沒戀愛才會亂說話。

  這種“惡劣的幽默”教會沒有免疫,男男女女都偶爾表演一下。

  我倒想請問李頌義,依你的高見,上帝對不可與外邦人結婚一事的命令是絕對的或是在某種情形可以放寬處理?

 


 在法利賽人眼中,耶穌屢次觸犯上帝對以色列人頒下的律法。例如在安息日,耶穌為人治病。祂也在安息日為掐了麥穗來吃的門徒辯護
。在憐憫人的需要上,耶穌動了慈心。所以祂作了敬虔者眼中大逆不道的事。

  今天教會應該對姐妹的數目遠遠超越弟兄這件事慎重看待。當教會的會友遇到這種事時
,更恰當的做法是以諒解代替怒目厲聲。教會應與會友站在同一條陣線上,加強他們的信仰根基,為他們分析種種可能性,最好是與他們齊心協力把對方引入教會,例如舉辦輕鬆的聚會,讓對方感受教會的友善,而非莫名其妙的敵意。

  我本身認為,在與外邦人結婚的事情上,上帝的命令不是絕對的。至少路得是很好的例子。還有先知何西阿,他與外邦女子結合,上帝不以此為罪。然而雖然我認為這個命令不是絕對,它依舊是一個命令。所以我并不以為大力提倡信與不信結合是正確的。我只是對姐妹與弟兄的比例嚴重失衡下,姐妹向外發展是可以理解的。

  目前有少數教會開辦單身者團契,要把愈來愈多的單身者聯系起來,在人生的道路上彼此鼓勵,這是很好的開始。但是,人生到了某個階段對長久、穩定的關系會出現強烈的渴望
。教會的弟兄姐妹,身邊的朋友都是來來往往
,有幾個能時常相伴直到終老?

  還有生理上的需求呢?我曾閱讀過單身宣教士真誠的透露,有時他們會陷入極度的孤單
,渴望朋友的擁抱,甚至肌膚的接觸。人不該被情欲駕馭,但是一味的隱藏和抑制,又說不出口,只怕可以堵住一時,防不到一生。假如與外邦人結婚有被誘惑的可能性,就索性把它劃為地雷區,禁止所有人踏進一步,這種做法倒有法利賽人的風範。

  如果對耶穌來說,在人合理的需要上,傳統的規例變得次要了。那麼用自以為不可妥協的教條來規範人的感情,無視人心中的苦情,就符合神的心意嗎?

  假如李頌義覺得嫁或娶外邦人,讓他離開神的可能性提高到一百倍,那他寧願選擇作一個孤家寡人。這是他的認知,理當受到尊重。但是,請記得這是你的選擇,別用同一條尺來衡量他人。真理不一定是站你那邊。

  可惜至今教會領袖以男性為主,單身者卻是姐妹多,到底男性的領導者在沒“感同身受
”之下有多少願意積極的處理這個緊迫的問題
?很多人關注單身的問題,卻很少人願意嘗試付出時間思考、策劃,然後展開行動去改善情況。即使有,也只是曇花一現,湊熱鬧似的,不久便意興蘭珊了。

  我覺得教會需要作一個決定。

  當教會的會友碰到這種事時,我們是要與會友站在同一條陣線上,與他齊心協力把對方拉入教會,還是不斷引起會友的愧咎,結果他不敢來教會,連帶他的“好朋友”也無緣感受到參與教會的喜樂呢?

  到底要給當事人更大的鼓勵,讓他更有勇氣去領對方信主,抑或皺起眉頭把兩個人嚇得不敢踏入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