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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中國教會史的研究產生興趣,肇始于大學時期。一來是出于信仰的主觀要求;我在大學前才歸入基督,心誠意堅、滿腔熱情要尋找侍奉上帝的途徑。當時校園里將信仰與學科整合的呼聲正高唱入雲,故此念歷史的我,理所當然地積極探索如何以歷史研究來兌現信仰
、踐行使命。後來,我發現中國教會史是片尚未有多人開闢的茂密叢林,這便成了我躍躍欲試的尋險地。二來是出于學科的客觀需要﹕修讀中國近代史有關科目時,我面對嚴重的信仰挑戰,不少教授學長指責基督教是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工具,而各種的史實亦清楚說明十九世紀來華傳教士與鴉片貿易、不平等條約有千絲萬縷的關係,這與我在基督教書坊里尋得的解說迥然有異,教我瞠目結舌,不知如何自處
,遑論正面答辯了。
1981年,發生了一件令我難忘的事。那一年,為了收集材料寫碩士論文,我去了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找王樹槐教授。他是我老師的好朋友。他很熱情接待我,並用了兩個小時對我分享他的研究心得。他把我看成他的子侄、晚輩。臨走時,他突然很激動的捉住我的手說﹕“家麟,你要記住,基督教是侵略中國的!”我忘不了這句話。不管同意不同意
,我不能當作完全沒聽過;就算要用一生去證明這句話是錯的,也要作一些事,不能光是說
;回應挑戰的出路在於嚴肅地面對歷史,仔細地翻爬史料、核實史實、復原史事,俾能全面而公允地評鑒近代來華的傳教士及其傳教事業
,以及基督教在中國傳播的成敗得失。唯有先確定過去發生的是怎麼樣的一回事,基督徒才能訂定因應之途﹕或是對各種謬見偏見的攻擊予以澄清辯誣,或是承認過去曾經犯過的錯誤
,鑑古知今,締造新的歷史來覆蓋舊的歷史。
大學二年級,我遇上了王爾敏教授,他的研究雖然並非專注在中國教會史上,但他也做了不少有關題目的史料編纂與撰述,故指導我作研究自然綽綽有余。更重要的是,身為基督徒的他,沒有以有色眼鏡來看基督教,他可以容許後學作出與學術界主流定見截然不同的結論,這為我的學習提供了一個廣闊的空間。由做研究助理開始,我跟隨王老師
8 年,並在他的指導下完成了碩士及博士論文。從老師身上
,我深切領悟到史料在建立史論時的決定性地位,尋覓史料是治史過程中最先決的工作,任憑再有趣和值得研究的題目,任憑再符合人情常理的假設,倘若無充分史料的支持,一切仍然是空中樓閣。
我很難清楚的說,自己是否在形構個人的歷史觀。不過,我預備自己去回答這一連串的問題﹕基督教怎樣來到中國?基督教在中國的那段歷史產生了怎樣的誤會?基督教對中國產生哪些正面或負面影響?它為什麼會在1949年面對大沖擊?1949年後,整個宣教事業是否就此完全失敗?我相信,一個治史者若單單說明了什麼事情曾經發生過,並未完成他的責任,他還要進一步就手頭上核實的史料來建構復原歷史的全貌,就過去某事件的前因後果,及其現在的有機聯繫,作出郭清與解說。我不喜歡做太瑣碎的考証或孤立個案式的人物或事件研究,卻喜歡由現實生活中仍然存在影響力的歷史問題或定論入手,從現在回溯過去。我是傾向史論派的。
無可否認,研究了這麼多年,很多新的問題產生了,也讓我的研究路向不斷改變。最近這幾年,我要做的是,把那些沒有很多著作,但非常重要的華人牧者與信徒的地位恢復過來
。這些奮興家寫的東西不多,比如李叔青、苗子九、成寄歸等,但他們是很重要的人物,應該把他們的名字恢復過來!
神的道是兩刃的快劍
~ 華人教會歷史中的聖經觀
遠自唐朝貞觀年間,基督教已傳入中國。當時的涅斯脫略派(中國稱景教)波斯主教阿羅本,攜帶聖經前來,並在皇帝派人協助下翻譯聖經;皇帝在接觸經典,瞭解景教的教義後頒準景教在中國傳播。
元朝期間,景教徒仍在西北及蒙古一帶活躍。從有限的資料推測,這時期的信徒大抵視聖經為天授的聖物,百姓應該加以膜拜,而非鑽研探究其中內容。這與中國傳統宗教“重效驗不重神學”的觀念有密切關係。
天主教方面,汗八里總主教孟高維諾於13
05年的信函提到,他曾把新約譯成韃坦文,又把舊約翻成方言;除了用拉丁文進行彌撒外,也用方言誦讀聖經。
明末耶穌會傳教士來華,僅翻譯了十誡、信經、禱文等。至十七世紀初,當教務在中國發展略有所成,聖經及其他禮文的翻譯才被注意。
十九世紀中葉,更正教傳教士來華,由于他們主張“唯獨聖經”,又相信每個信徒均須自聖經中直接聆聽上帝的教訓,於是聖經翻譯成為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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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雖然屬于不同的宗派,卻因在大奮興運動和海外宣教運動中受感召,所以很為個人的宗教感情與經歷所影響。他們抗拒過份抽象的思辨神學,主張直接回到聖經去,因此聖經的地位特別受尊崇。當然,二十世紀來華的美籍傳教士一般只受過最基本的神學訓練,神學造詣不深,只能期望直接從聖經里求直接的答案,無法廣泛的參考歷史和神學的資料,因而這種繞過二千年的神學傳統的解經,也直接深遠的影響著華人教會。
華人信徒對聖經的看法
第一、華人信徒不但受保守派傳教士的影響,秉承輕視神學研究的傳統,他們當中有不少人甚至激烈的反對一切神學教育。許多有名的傳道人標榜自行隱修,單單研讀聖經,結果因著缺乏充分的原文知識、聖經背景與歷史資料以及嚴謹的文法與歷史釋經技巧,釋經工作很難再有突破。
第二、除卻輕視神學知識,華人信徒還有一個妨礙他們對聖經有正確理解的致命傷,就是割裂的人觀。許多華人信徒相信人的靈、魂
、體是截然三分的,彼此互不隸屬或關連;而在價值上,肉體固然是敗壞腐朽的,而魂(知識、意志、感情)的地位若與靈相比,也是等而下之。應用在解經上,他們相信用魂來讀經(即運用人的思想和理性來分析、理解)要不是錯誤,也只能讓人略知聖經的皮毛,無法探究其中的奧秘。
第三、華人一般都有強烈的實用主義傾向
,重效用與實踐,輕抽象理論。一個道理若是無法即時應用在現實上,便被視作奇技淫巧,
緩不濟事。套用在華人信徒的釋經態度上,他們通常都注重信仰對生命的改造和即時的影響
,認為聖靈必要藉著經文直接對讀者作出指引
,使他痛悔己罪、激發熱心、勉勵行善,否則
一切有關經文的討論均屬空言妄語。
在瞭解一般華人牧者對聖經的態度後,我們要進一步的問,倘若聖經是一切神學研究的基礎,則這種釋經的態度和方法,又將為其建構的神學起什麼正面或負面的作用呢?
基于篇幅,現在只能摘要的作若干重點分析﹕
一、 字面主義釋經。這個名詞是V.S.Poyt-hress在評論時代論者的釋經方法時採用的,就是說釋經者在處理一般經文時,首先考慮的是這段經文與自己的世界觀和時代處境的意義,而忽略或輕看了該段經文就其文法與歷史處境中的確實含義;如此,經文與經文的脈絡就被分割了。
二、靈意解經。由于不少華人釋經者強調聖靈的即時指引與釋經的直接應用,輕忽了經文的原來含義;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現了強調聖靈在讀經者閱讀聖經時的啟示(是有內容的Relation啟示而非僅僅的Illumination光照)。“
聖靈的說話”雖不一定與經文的原來意思相沖突,但卻可能超過經文的原來意思,即經文本來沒有的意思。如此,神的啟示要不是由二千年前挪移至今日,也變成了雙重意義。神的啟示是延續的,聖經經文本身並沒有規範和限制神啟示的能力。但靈意解經的表達,甚至是將和合本中文翻譯的字或句作自由而任意的詮釋
,將聖經的預言作解籤式的“解碼”就可能引起誤導性了。
三、復原主義。嚴格地說,復原主義是十九世紀末北美信仰保守的教會的流行思想,但這思想卻對華人的神學路線和教會模式造成深遠影響。他們堅信聖經中(特別是使徒行傳)記載了所有歷代教會必須信守的制度和行事方式,任何時代的教會均須一點一劃的遵行不踰
,一切聖經記述以外的條文或制度的添加都是不合法的。例如牧師制度是否符合聖經、宗派名字是否應該除去的神學爭論,基本上都是在復原主義思想指導下產生的。
四、 範本論。銜接前面復原主義的討論,由于聖經在教會日常生活的運作上並沒有巨細無遺的指引,所以復原主義者乃大量引用使徒行傳,並將聖經的“描述”看為“榜樣”、“
命令”。
以上粗略簡介了華人信徒對聖經的看法,必須補充的是,許多華人傳道者的釋經,都是既嚴謹又認真的。筆者深切期望的是,既然我們已有源遠流長尊重聖經的傳統,也冒起了愈來愈多經受嚴格訓練的釋經學者,中文聖經的翻譯又不斷在修訂及趨向完善;那麼華人教會自然應該更熱愛聖經、更正確的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將教會建造在神不變的話語磐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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