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迴響》

     “上帝透過快速致富計劃祝福你?”有感
                                     
鄭文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被引誘。”(加6:1)

  經濟不景氣,人們為了求生存
,難免設想出一些偏門的行業。“
金字塔”型式一向為非法行銷行業
,這不必多說,我看了貴刊75期《
快速致富》文章,對於這一批“信
徒領袖”,有著另一番見解,冒犯
地方,還請有識之士多多包涵與指
教。


(一) 貪心

  文章提到教會討論會結果,“他們都反對人以貪心為動機”,貪心固然不好,但我們如何定一個人為貪心?賺錢為貪心?那教會靠什麼人奉獻?“快速”賺錢為貪心?教會“快速”發展屬不屬貪心?

  “動機”問題?我們怎麼斷定人家的動機
?如果對方說:“我將所賺的全歸教會”,這樣還屬“貪心”嗎?這里我認為不是“貪不貪心”的問題,而是“賺錢方法”的問題。如果將所有“錯誤方法”都例為“貪心”行列,我想我們教會也必做了不少“貪心”事吧?

(二) 分辨能力
  正如文章所說“不能因為他講的道很好,就照單全收他在講台下的生活方式。”可是我們有否想過,這群沒有“分辨能力”的信徒,是怎麼樣培養出來的?教會喜歡“順服”的信徒,還是“有意見”的信徒?道理誰都會,但有幾個行得出來?

 

 


(三) 審判
  
  “這些人要受人間法庭和上帝的審判”,這我當然不反對。但我還似乎感覺到,“這些人” 還受另一批人的審判 ,那就是我們 ─ 信徒。

  整篇文章已經把“這些人”審判得透不過氣來。好像他們完全屬於魔鬼的、貪心的、無獨立思考的、沒信仰根基的、為錢棄《聖經》的、故意犯法的、私解《聖經》的等等,就算這些罪狀都屬事實,什麼是我們可以做,也是應當做的?

  如果換成我是那批“領袖”,我肯定不敢回教會來,要不然就是為了自己的“清白”而斗到底。至少為了“無辜”的幾項罪狀,還點顏色回去。萬一真有人會因此痛改前非,我想也是因為神的緣故,會可能是因為受了我們的審判之故?


(四) 小結

  如果這批“犯錯”的領袖,是我們的愛人或孩子,我們的反應是如何?神學與做人道理
,我尚在學習,錯誤地方,還請包容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