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國的爭議》

          從回教國到聖戰,我們該知道什麼?
         ~ 用信仰的角度來詮釋世界,以世界的問題回溯信仰的意義

                                  受訪者:伍錦榮

  

 回教國的定義

  當很多回教國家在談“回教國”時,他們所建議的,基本上都是具有不同色彩的回教國模式。真正的回教國,應該是一個根據可蘭經和聖訓(hadith 和 sunnah) 的教導擬定基本法的國家。所以,現實世界是否真有國家在實施完全的回教法,很有爭議。

 自由派的回教徒怎麼說

  “自由”是一個意義很廣泛的字眼。假如你所指的“回教自由派”,是那些持續委身于自己的信仰,但同時呼吁人靈活應用回教法律的人,而不是那些要求自己硬性跟從僵死了數世紀的回教系統,以改變現今社會境況的人,那或許可以這樣用。當然,這些人知道,有一些回教法律是需要重新修訂的,因為它們從前既擬定于久遠的時代、空間與區域,其中的觀點就未必適合這個時代、空間和區域。最明顯並需要加以商榷的,是有關婦女與婚姻的部份
;自由派認為現代女性應得到更標準的公平對待。另一個長久以來歷經多人討論的重要議題
,是宗教自由。他們說,真正的宗教自由,應該是讓人可以選擇回教,也可以讓人不選擇回教。他們相信當人愿意把這類議題放在民主體制的處境中提出來,就會使回教重現活力。

  另外,有些自由派的回教學者可能也要保證,可蘭經的詮釋權不能僅僅置于回教宗教師手里,國內的平民百姓,也應該有為自己解讀經訓的權力。因為當人說到,這個國家依據的是民主政體,而不是神權統治模式時,回教法律的壟斷式詮釋權,就有需要被重新估量。這類問題應是回教自由派學者主動去提出和著重的。

  對于回教基要主義份子(或說原教旨主義者),當他們提到回教法時,腦海里浮現的回教化模式,就是一種由回教統治者或回教宗教師,根據可蘭經和聖訓的解釋來實行的統治。從某個層面看,那是對的,但從另一個層面來說,那可能只是一個歷史性的幻象。我說的幻象,相對于現實的認識。

  在接下去前,先談談我國今天的法律體系
。那是合乎理性,寫成文字,由兩個系統(普
通法和回教法)并行的審判制度。但從前的人
在實施回教法律時,并沒有顯示出緊密的結构
,所以就算他們不斷的強調,自己所要提倡的法律系統,是以完善的回教法作為根據,我們也無法達到這方面的理解。因為他們缺乏所要求的證据,卻叫我們基于信任的理由,去相信一套只有幾個重點的回教法。這也說明,為什麼我們的法典里,沒有成文的,合理的回教法的詳細記載。

  再加上他們所謂“可以支持回教法的證据
”,只是根据几首古老的詩歌和斷肢法的片斷所組織成的東西,就更難令人理解了。因此回教原教旨主義者倡議的回教法,到目前為止,
只能掛在口頭上說說,而無法示範。因著缺乏全面和充分的理解,我們無法不向他們表達自己的疑惑和憂慮。從某一程度來說,在回教法的實施下,吉蘭丹州已強行限制了男人和女人的一些活動範圍,而在丁加奴州所強行實施的稅務新法,則困扰了許多非穆斯林。除非他們成功的向我們顯示,回教法系統的可行性,否則我們只能當他們在演繹一場歷史的幻象。


 21世紀是否也是回教复興的世紀

我認為一個宗教是否能在复興浪潮中佔一席位
,有賴于他們如何詮釋,及整合自己的圣典教訓,并提供信徒有關的應許。當然國家和民間的情境需要,有時也會驅使人們從特定的角度
,來詮釋自己的圣典。舉例來說,如果某個社群是強大的,他們會更強調圣典中比較溫和的教義和傳統;但如果這社群比較弱小,而又有很強的防衛心理,再加上時常感到受威脅,就會比較強調排外的律法權威,以建立自己的威權統治。

  別忘記,從前也有所謂的基督教國家,是极權和排外的。但因著歷史發展和基督教內在原有的自我批判原則,使它尚能調整自己與時並進,并慢慢演變出一套比較有容忍性的社會制度與秩序,也不至于叛离基要信仰。因此,我愿意相信,所有其他宗教的信仰原則也是如此;擁有特色而又具有同樣的本質。如果要成千上万的人皈依,這宗教就應有本身特色,同時再提供有點“異樣”的選擇。人類天性就是喜歡多樣性。

  除此,信徒對本身的信仰也要負責任,那就是要認真去鑒別信仰中的傳統元素,并找出當中能促進彼此容忍的元素,再從中發展一個怀有容忍性格的社會群体。當然,為了安全起見,我們先要了解脆弱的社會制度,才能依次要求人民委身于社會公義的發展。如果社會繼續朝向不公正和不平等發展,它可能會引發反叛運動;到時會演變成誰有能力開發宗教資產
,誰就有能力破坏政府領導。

  限制宗教發展而又無法為人民謀福利,會造成非常复雜的社會環境。如果我們轉眼看一看周圍,就會發現世界各地的宗教發展,都伴隨著經濟發展。我們不能只談一樣不談另一樣
,這兩個不能分開。接下來我們還要看一看我們的政治社會。

  回教复興運動

  馬來西亞的回教運動,源于1970年代早期
。隨之而來的是ABIM,Debris Dakwa Movement
和1980年代的回教化政策。當時有些回教激進分子,擠進政府體系,並參與制定一些對基督教有所偏頗的條例,使我們的馬來文圣經被封禁,我們申請敬拜場所和墳場時面對人為的阻攔等。因為當時操縱法律的政策制訂者,不是回教徒中比較能容忍的一群,所以我們這些持有非穆斯林觀點的人,無可避免遇到困境。當時,有很多新的法律通過了;它們的確對我們的信仰群體存有潛在的壓制性。從那時起,我們不得不時常提醒自己,以預備面對將來更多的宗教限制。

 穆斯林的顧忌

  那比較偏向于政治性的考量,因為馬來穆斯林社會,仍然受困于歷史性的理解:他們差一點因西方的殖民主義而失去自己的國家。他們恐懼殖民主義,也害怕自己的民族再次因分裂而消亡。對他們來說,基督教的复興,只意味一個可能性;有許多穆斯林將會改信基督教
,而不是許多基督徒改信回教。這也可能導致未來的馬來民族,因不同的信仰和政治立場而分裂。這個政治性的焦慮,深刻的銘記在他們的心底。另一個使他們直到今天仍然存有顧忌的原因是,他們只佔人口的60巴仙;可能多過
,可能少過,沒有人了解完全的真相。

  他們不是擁有安全感的大多數,所以當我們談宗教自由,他們就會強調社群的團結,而伊斯蘭信仰理所當然成為社會團結的基礎。

  我們不能說伊斯蘭教已成為某些人的政治工具,比較中肯的說法是,伊斯蘭教的确是他們所依靠,以确保社會團結的力量。理所當然的,他們也會認為,任何其他宗教的出現,都會引起宗教敏感的緊張,且具有破坏社會穩定的危險性。


 關于土耳其模式

  土耳其确實來說,是一個世俗國。在那里
,你當然可以成為一個穆斯林。但他們堅持宗教和政治一定要嚴格的分開。不幸的是,有時我會覺得,當地政府為了擁護土耳其的世俗國地位,無形中已對當地回教徒太嚴厲了。自然
,那里也有回教原教旨主義份子,而且有些人還是很公開的活動的。土耳其的社會,也存在許多矛盾和衝突。原則上,基督徒在土耳其可以自由的進行宣教工作。但因著某些歷史上的原因,那不會是一個簡單任務。所以當地政府在這時刻,也不會過于擔心基督教的影響。當然,如果將來有許多土耳其回教徒變成基督徒
,我敢肯定,政府還是會進行干涉的,因為任何政府都擔心宗教成為社會動蕩的因素。


 美國的回教徒

  的確,美國有越來越多的回教徒,總數大約為七百万左右,但他們并沒有受到任何信仰方面的限制。他們很自由,因為美國奉行信仰自由的政策。全世界很少國家像美國那樣,給別的宗教那麼大的自由空間。這不能說,每個國家都是獨特的,因此我們就無法依循別國的政策原則。問題不是這樣的,如果我們認定這世界,沒有一個可以互相學效的治國原則,那麼每個國家領袖都可以自行其是了。雖然我們不能套用別國的統治模式,但我們仍可為本國介紹某些適合我國客觀環境需要的基本政策。

  世上沒有完美的國度,不表示我們就不可向別國學習。如果我們細心觀察周圍的世界,就會發現一些國家允許公開示威,一些國家允許群眾聚會;這呈現了一种民主協商的政治氣氛。那不只是一種形式民主而已。雖然有很多人以為,所謂的民主,只是數年一度的投票權
。但協商式的民主,鼓勵國民公開談論政策,
自由辯論法令和條文。在這樣的民主政體,政
治人物被要求交出他們的表現清單,而非政党委員會也有很大的自由空間,這不是比較令人滿意的政治環境嗎?

  我恐怕馬來西亞還沒來到這階段,如果我們願意朝這方向邁進當然最好。

  可能我們可資發揮的資源和空間不足,但我們沒有選擇余地,如果不這樣做,我們很快就會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在資訊交流頻繁的科技社會,被擠出局。我們在這樣的現代化過程中,一定要想辦法形成一個開放式的社會。如果我們封閉自己的社會,就是自絕於其他的國家。為了國家長遠和整体的利益,我們應該走那個方向。


 如何建立友族同胞的信心

  問題不在我們可以怎樣幫助別人感到安全
,友族同胞的不安全感來自兩方面﹕一、內在的政治情況;因為他們的社會還沒有達到壓倒性的進步。

  二、感受到全球化和西化的威脅,因為他們沒有健全的經濟體系來與別人競爭;那是經濟上的不安全感。你也許可以照顧上層內部的土著經濟狀況,但你沒有辦法照顧余下那30巴仙人口的需要。誰來幫助這30巴仙的人口與別人競爭?

  因著缺乏信心和健全的競爭系統,他們無法避免這樣的不安全感,這也就形成了不情愿開放的社會。關鍵不在于我們要怎樣幫助別人建立自信,而是他們要如何回到自己的傳統,找回原有的優點。我認為馬來人一直都擁有自己的优良傳統。馬六甲以前就是一個自由港城市,也是一個小而完整的都會。這樣的開放港口型社會,通常都比較具有宗教和文化的容忍性。我想,馬來民族的發展秘訣,不是回到古遠的阿拉伯回教化模式,而是從自己原有的,豐富的馬來文化模式中尋找資源。如果他們跑對正确的第一步,就能滿足現代世界的挑戰和需要。

  對于基督徒,我們能作的貢獻,根本上就是要表現出自己是一個對公共社會充滿關愛情怀的公民。我們要成為一個愿意分享社會生活的公民,也要對社會的制度貢獻一些看法和建議。在一個文明的社會,我們不但要委身于自己的事業,也要委身在公共事業或他人的需要上。這不是為了改變別人,而是為了建立我們本身正确的社會制度,以榜樣作導引。


檢討傳福音的態度

  關于傳福音,我們應注意幾個層面:
  
  如何熱切的對人傳福音,完全取決於你與對方的友誼基礎。我們要提醒年輕人,當他們向陌生人傳福音時,應該敏感對方的風俗習慣和文化禁忌;我們需要對他人表達尊重。但於此同時,傳福音還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層面,就是整全的見證。這整全的見證包括宣講和基督徒式的服務,不能顧此失彼﹕就是傳道、事工、敬拜。

  傳道是為了分享福音,事工是為了表達好行為,敬拜是引導人對上帝表達贊美。我們應全面呈現自己的信仰,因伊斯蘭信徒,正是這樣理解他們的宗教。他們認為伊斯蘭教,就是一套全面的生活方式。他們其實在提醒我們,基督教的信仰本枇也是一套整全的生活方式;我們應該成為上帝國度的當然使者。


 如何明白回教化對基督教的影響

  目前巫統和回教党在比較,看誰能做到更回教化,這應該是教會有所知覺的,因為回教化的發展,在任何地方,都明顯可見。可能教會不知道,除了等待,他們還可以做一些比較具體而有建設性的回應。當然,有許多事情超乎我們的能力範圍,但在同時,我想我們應該改變一個過時的看法,就是從前所強調的,“
基督徒應該遠离政治,因為政治是骯髒的。”
的確,我們要把國家和宗教分開;在一個世俗
社會,國家和回教堂本來就應該分開,這是稱
為社會與公共机构之間的關系。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宗教和政治卻是不可分開的。因為宗教和政治,是人類生存的兩種重要形式,人類無法脫离其一而活。而這兩种生活形式,卻一定會彼此衝擊。當然,作為基督徒,我們有理由抗拒某些政治人物,因我們知道,大部分政治人物,都很有興趣要利用宗教。但現實是,法律和政策,就是由這些政治人物,透過政治議程而制訂的。而大部分非穆斯林政治人物,并不知道許多有關回教的事務。我覺得,就這一點,眾教會應該看到
,在公共机构設置基督教學者的重要性,以便
讓這些學者,透過不同的議題研究,給予政治
人物忠告。讓他們知道現在發生了什麼事?使
他們明白,為什麼他們有責任對穆斯林領袖,
說出非穆斯林要求的替代選擇。眾教會也要看
到,我們已沒有其他的選擇了。


  

 

 




  以前我們可以向法庭上訴,但現在法庭卻隨某些人物的政治需要而動搖,我們只好退而求其次,去找相關政治人物,并動員有分量的基督徒。

 我們應該同時要求政府中的政党領袖,和反對党的政治人物,給予我們相關協助。因此,我們不要特別去支持某一派,我們只是要為他們提供技術上的輸入。我們不特別認可某個政党,但要認可一切合理的政策。這是有分別的
,我們要告訴政治人物,為什麼他們需要跟進某個政策的制訂與推行,但我們不要傾向任何政党。只有這樣才能在執政党和反對党之間,
保持獨立和中立。

  政府和伊斯蘭信徒,每年都慷慨的撥出百万千万,來栽培過百過千的回教學者,以預備他們在將來能參與國家政策的制訂。如果教會相信,基督徒參與政策的制訂,是重要的,就要勇敢而果斷做出相應投資。現在正是時候問自己:教會是否已決定撥出資源來栽培和訓練
,與社會進程並進的基督徒知識分子?作了這樣的預備後,我們才能有更好的資格,來要求政治人物,讓我們參與法令通過前的辯論。假如我們不願意,假以時日將被時間和其他發展因素淘汰。

 關于信徒的層面

  一、不要感到害怕與恐懼。為什麼恐懼呢
?因為我們不明白法律。如果我們明白法律和憲法所給予我們的人權和保障,我們就能善用法律,保護人身的安全。如果警察或公仆濫用法律,而我們知道自己是無罪的,就不至于害怕了。

  二、我們對自己的鄰居,要表現親善和榜樣,不要以為單單訴諸法律和政治途徑,就能得到足夠的保護。我們的底線仍是基督徒式的相愛,和愛我們的鄰舍。可能我們的鄰居會因某些原因,選擇和我們隔离,或挑剔我們的信仰,但如果他們看見我們乃是良善而有正義感的基督徒,我想不管多麼有偏見的人,都會在這過程中被感化和改變。可惜的是,很多基督徒都下意識的接受有所偏差的課題的影響,而選擇與自己的鄰舍分開,以致我們和鄰居的距離被推得更遠。在這方面,我們應該重新思考和悔改。

  這是21世紀,沒有人有理由發動流血式的圣戰

  關於圣戰,有兩种定義:一、歷史上為征服異教徒而發動的戰爭。二、在宗教精神上,對自己的私欲發動的屬靈爭戰。在英文,人們稱第一种圣戰為政治性的宗教戰爭;是在宗教面對困境和傷害時,才能發動的戰爭。第二种是指屬靈的爭戰。

  我們在報紙上看到的,比較偏向第一种。但我認為回教徒有責任在談這議題時,同時詳細指出,這兩种形式的圣戰,并給予深入的分析和闡述;這對解除非穆斯林群體的疑懼,會更有幫助。另外,回教徒也應該拒絕接受任何以征服形式出現,或以政治目的為號召的圣戰
,并要找出這類圣戰在歷史上出現的原因。他們應該考慮,今天的社會條件,是不是還有必要發動第一類的圣戰。這才能使所謂的圣戰,升華到一種存在主義式的風格;從而發展出使人進步的自我批判精神。因為沒有自我批判,就不可能有長足的進步。而這一方面,正是眾多回教會者談圣戰時的缺失。

  如果回教的解經家說,圣戰是能被人理解的,因為它只用于自我保護的目的,那是不會有太多爭議的。但歷史事實告訴我們,回教徒發動圣戰時,多數時候都不是為了自我保護,而是為了征服他人的宗教與國土。當他們征服西班牙、西西里、土耳其、那都是為了侵略,而不是自我保護。我知道這很矛盾,但還能有更好的理解角度嗎?

  我們要從道德的角度加以考慮所謂的圣戰
。坦白說,直到今天,都很難看到回教學者從這方面談自己可能有過的過錯。但如不基于道德因素和角度,我們的討論肯定無法繼續。就算是單單論及精神層面的圣戰,我也盼望能在回教社會,看到更多自我批判和自我分析的文章。

  從歷史的觀點來看,圣戰是一個含龐大解放力量的概念;它可以落實在正面的情況,也可以落實在負面的情況。是否有人濫用這個口號和概念,歷史將會給我們一個公平的判斷。我想說的是,任何一個宗教官員,都有責任和義務,确保這個具有力量的概念和口號,只能被強調在正面的信仰要求里;最好只側重在它的道德意義,而不是戰役意義上。這現代化世界的人已越來越能互相影響,所以宗教間的容忍和彼此交流,應該是更重要而更具有說服力
的。
   
  可惜,今天所謂的自我保護,往往淪為轉移憤怒和陰謀排外的手段。有人以為,這是一個避免面對自己的問題的借口。但,如果他所領導的國家不能發展,可否先不要忙著去責怪別人,或國內的少數民族?政治領袖其實應該知道,當少數民族在掙扎求存時,總會比任何人更努力工作,更小心經營。因此,從某個角度看來,他們比較成功是必然的,不一定是他們分薄了其他民族的社會資源。他應該檢查自己的社會机构系統,看看那里出了問題,要不然永遠無法長進。敏感而保守的宗教領袖,很容易奉圣戰的名責怪或對付外人,這是他們的潛在危險。因此領袖在面對這方面的問題,要非常小心,不要為了轉移目標而不擇手段,結果所作的,仍然無法解決實際問題和危机。我盼望看到更多從這角度討論問題的文章。

  我在幾個星期前寫了一篇文章,嘗試從最
正面的角度來談圣戰,但回應和批評的人,卻
聲明那只是我個人的看法。我感受的困境是,
我們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但不一定有人珍惜
,并考慮落實、推行。

  可能現在的問題,已不在詮釋圣戰的人,而是在于政治人物的窘境和需要。要不然,在怎樣的社會條件下,我們要建議如此的圣戰?

  這是21世紀,沒有人有足夠的理由發動流血式的圣戰。

 我們的信仰群體可以做什麼

  有一件事我們很應該做,就是盡可能認識各种不同的回教徒群体,然后與溫和派的回教徒加強交流。在每一個社群,都有不同的人;有的激進,有的保守,有的溫和。基督徒應該鑒別,誰是溫和的穆斯林,並與他們建立良好關系;與他們安排對話,與他們一起努力尋找更多共識,然后選擇在社交生活和公共事務上影響他們。

  因著伊斯蘭教有多種不同的歷史面貌,我們也可以去找出那些愿意回到本身优良傳統去
看待世事的穆斯林。如果我們不開始這麼做,
那麼那些年輕的穆斯林,由于只能听到單方面
,甚至有所偏差的宗教教育(原教旨主義者)
,他們就無法听到穆斯林中溫和派的聲音了。
如果在整個信仰成長的過程,他們都無法听到
溫和的聲音,他們怎麼知道,自己可以有所改
變,有所調整?


 對回教國論壇的看法

  這論壇是一個很好的開始。我欣賞講員,因他們不但作了充分的準備,也很坦誠的表達自己的心聲和看法。再娜安華,熱切而誠摯的分享了她對馬來西亞穆斯林姐妹的期望,她盼望穆斯林女性能夠得到更公平與公正的對待。她問得很對,誰在運用可蘭經?誰在詮釋經文
?如果沒有按照正意分解,宗教師自然以為,
可蘭經中並沒有提及她所論述的,關於公平對待女性的意見。她的反問牽涉了深入的可蘭經
詮釋學,而不是回教法律課題;法律是人為的
,而可蘭經可以有相當自由的詮釋空間。這不
是三言兩語可講清楚,但她說的的確有道理。

  許統義關於國家憲法的辯論很有適切性,如他所說,除非我們從捍衛憲法作為起點,否則我們無法處理將來的發展趨勢﹕政治人物為鞏固政權而進行修憲是可能的!

  至于法立諾,他表現的可以說是界乎現代與後現代的回教徒的觀點;他的信仰群體能否接受他,是另一個問題。

  無論如何,他們都很努力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如果當時有回教黨的宗教師也一起參與公開講座,並誠實回答問題,那樣的互動會有更好的效果。


 回教內部是否存在信仰更新的力量

  理論上說是可以的,但因著穆斯林認為伊斯蘭教的知識是永恆的知識,而且是從上蒼那里啟示的,所以自從10至12世紀以後,那扇信仰更新的門就開始封閉了。也因此,直到現在
,他們都不認為需要對伊斯蘭教作出改變。他們認為,現在要做的只是如何去執行伊斯蘭教法。

  但,另一些伊斯蘭教的法律學者認為,他們仍然可以從可蘭經、聖訓和各種回教法條例中整理出一些"共識" ,再以這種超越的共識、創意式的詮釋,去推動回教在新世紀的發展。若回教法律允許這樣的共識,回教的更新與變化,仍是可能的。

  我國首相提出的正是這樣的共識。如果依循馬哈迪式的回教,那麼回教法的詮釋和變化
,是比較可能的事。如果依循回教黨式的伊斯
蘭教,就沒有改變的可能了。可惜首相不一定有時間完成它對回教所作的更新工作,而他所倡議的回教化,對我們也不一定公平。如此,
回教只能在原則上面對改變,而不是實際的更新。


 如何處理東方媒體的問題

  我們知道,本地媒體,通常傾向一個方向
;不是偏袒回教,就是反對基督教。這是我們目前沒有能力改變的局面,除非我們努力,又願意預備更多人進入媒體工作。我盼望基督徒新聞從業員,不要因著別人偏向一方,自己就偏向另一方。所有的新聞從業員都應該對世人說出真相。而說明真理,本來就是讓基督徒感到舒服的事。我不認為西方的媒體就一定傾西方,若你到過西方國家,就會知道,他們的媒體並沒有傾向基督教。有很多種可以形塑公眾意見的方法,媒體是其中最有力的一種。


 如何開始與回教徒對話

  如果你要與人交流、對話,首先要知道自
己這一方是否有足夠分量的人,是對方覺得可以與之談論的。如果我們沒有這樣的人選,就算對方願意,我們也只能坐失良機。我們大部分人都在忙碌的賺錢,沒有鼓勵基督徒成為學者,也沒有幫助他們更進一步成為作家。所以當別人不要與我們對話,可能也是因著我們根本沒有什麼象樣的思想工作可以呈現。當基督徒不願意在公眾場合出現,也不願意在學術領域領先,如果別人看輕我們,可以怪誰?如果要與某些人進行對話,我們就有必要預備人、訓練人,使他們成為基督教的代表。但我們沒有人願意這樣做。


 神學院可以扮演什麼角色

  這部分你應該去問神學工作者。我覺得神學院的任務,應該是訓練一些生命與信仰深深扎根在聖經的人。然後再幫助這些年輕牧者,成為敏感于周遭世界變化的人。

  你聽過約翰史托德這句話嗎?“傳道人要同時聽到兩種呼聲;一、上帝透過他的話語對你的呼召。二、世界對你發出的求助。”神學院的訓練應該兩者並重。

  神學工作者要不斷更新自己對神學的知識
,因為我們的社會所受的教育也越來越高了。
我們應該清點過期的神學知識,至少也要使自
己與教會外面的學者,處于同一個認識水平。

  教會歷史中,早期基督徒學者往往是處于當代知識水平的最前線的。我們相信神學院能夠重新得回這樣的水準和評價嗎?

  神學院無法長足的進步,除非教會願意為它提供資源與支援,但我們只想什麼都“價廉物美”,像廣東俗語說的,“一分錢,一分貨
”,如果你要求教會將來能夠“出產”好的基督徒學者和新聞從業員,就要為他們預備充足的資源和高水平的訓練。


 希望與出路

  人類是很堅強的活物,基督徒是蒙上帝保守的選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不只是為我們犧牲自己,祂也為我們的鄰舍舍命。其中所要求的,是我們是否願意在不足和掙扎中,仍甘心情願與我們的社區分享信仰和資源。

  如果我們不這麼做,就沒有權力向他們傳福音。我們應該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談。福音的發展與基督徒的順服,應該成正比例。我們應該從自我中心的態度中回轉。未來的日子,我們應該做的,不是擔心外面將會發生什麼事
,而是全心全意加強我們內在的信仰力量,那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