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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養靈性的托付
湯鵬程
普世教會近年來不斷地推展與拓展一個又一個的事工,其中包括宣教性、教育性、社會性和文化性的。我們似乎都不約而同地為所收的成果而歡呼且感謝神;即若不是,我們也有其他理由
─ 擁有許多的事工 ─ 而歡呼。這已成了很多教會的“使命”,極致不惜代價的地步。
當然,許多牧者會被這些接踵而至的事工及會議搞至頭昏腦脹,但更多時候他們卻樂此不倦,認為他們牧養的教會不是懈怠沒事做,而他們已盡了最大的責任去“搞起”最大的事工。可是,在如此繁囂的事工之外,我們有否願意騰出心靈小小的空間,讓它表白自己的心聲呢?我們有給機會心靈深處呼喚出它那微小的聲音嗎?繁雜的工作似乎並不容許我們有如此安靜思想及聆听心靈呼聲的余地。
當牧者率領他的羊群推展一項大事工,就像軍帥率領他的洋洋大軍浩浩蕩蕩地長征爭戰時,他並沒有察覺與他一同擔起這重大任務的屬靈同工,在事工背後,原來心靈是依舊貧乏
、空虛、焦慮及無助的。許多教牧顯然一而再地無視他們的會友心靈是如此枯干和飢渴。這是所有事工都不能填補的心靈需要,往往也是最為牧者所忽視的一環。然而,牧者常會因自己時時忙碌又忠心侍奉而自覺毫無指摘之處。他們因著接踵而來的事工,誤以為教會經已走在正軌上,所以常本末倒置,省略牧養羊群靈性的職責和步驟;但他們不察覺,他們所見的只是會友既表面又膚淺的侍奉熱誠。其中所隱藏的迷惘、無意義及無方向感,只有會友自知
。這是必然的後果,因為當牧者忽略了聆听會友心聲的重要性,他也就肯定不會從會友的角度去思想和反省。當然,牧者為事工付出的勞力是值得會友發出自內心的贊嘆和感激的,只是他常常可能走向一個以物為人、以人為物的極端,這是牧者須要警惕和關注的。
好多愛牧心切的會友必總有他們自己被忽視的一套堂皇理由,就如“牧者工作繁重嘛!
”、“牧者也是凡人啊,哪里顧得了我呢!”
這還不是說穿了,到底為牧者與會友進深關系
間堵上圍牆的原因,好多時候還不是數不清的
會議和教會活動!有時,牧者是為開會或牧會
而存在的問題,真把人給弄混淆了。
故此,牧者也成了有妥協的藉口,合法地把準備講台信息的所需時間大幅調低,而信息的內容與水準自然就不言而喻了 ( 若遇上素質惡劣又不濟的牧者就更不用說了
) 。多少時候會眾所听到的講道已淪落為一篇聖經故事---一篇由小到大都繼續不斷在听著的主日學聖經故事---當中沒有任何時空因素、沒有警告、沒有教導、沒有反省、沒有造就,更沒有信息可言
;卻只是一個與我無關痛癢的聖經故事!
此外,探訪也已成了牧者的例行公事。許多會友終身都不曾經驗牧者到府上探訪的“榮幸”,除了聖誕節報佳音及病危在旦夕的時刻
。無怪乎我曾听一位弟兄說:“幸好牧師沒有來探訪過我,否則的話,那就是我很‘大鍋’(遭遇不幸) 的時候了。”其實,牧者可會不知道,會友仍是活在世上,面對著許多苦難、抉擇、彷徨及心靈有需要的羊群?牧者因著忙碌而放棄探訪,他還有其他管道去了解並幫助解決和扶持他的羊群的需要及難處嗎?沒有的。若然,這就有點像一個牧者在講台上傳講信息
:“平安了!平安了!”真的平安嗎?會友心里必定會自然地回應:“其實沒有平安!”這就足以證明了牧者的講道與會友的需要是完全脫節,沾不上關系了。當然,牧者並不能全然顧及所有會友的需要,尤其是在大教會,但其實這全不是問題;若牧者願放棄以大事工為至上而將之常挂口邊的自恃,反而選擇以棄尊降卑的態度來服侍,他們是仍舊能得到會友的尊敬的。
何時,教會才能適當地調整步伐,不讓事工與活動橫奪我們所有的時間,進而佔據我們僅有的心靈淨土?這好叫我們能安靜地聆听聖靈在我們心中所發出細小的聲音,然後思想、听命,以至我們的步伐能配合神的腳印。耶穌說:“看哪!我在門外叩門,若有听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里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3:20)。聖靈經已蘊住于我們心靈的深處,問題只是我們有沒有去尋覓祂---一位又真又活的神---進而認識自己,和自己的光景而已。
神所要的,不是我們所作的一切如何完美
;祂要的是我們的全人能完全屬于祂。牧者在這事上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就是喂養羊群的靈性,使他們的心能真正歸向神、屬于神。這才是真牧者的心腸,因為他們清楚知道教會的實体是又真又活的人,而不是形式和活動。唯有如此,牧者與會友的親密關系才能真正建立起來。
然而,今日教牧的使命是什麼呢?而會友所期待的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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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者的反見證
~ 朋友、朋友,說真的吧!
陳再明
從報章上得知一位在新馬兩地有點名聲的前電視藝人,正面對財務危機,極有可能因無法償還銀行貸款而破產。他對記者說,兩年前結婚時,由於鋪張奢華,在國內外四地大擺婚宴,又購買房屋,才會欠下這筆債務;他還對記者說,結婚是一生一次的大事,總要風風光光的,讓所有的親戚朋友分享他的喜悅,也為自己留下深刻的美好回憶。記者在報導文章的結語中挖苦說:“這回他真是不得不留下回憶了。”記者似乎少寫了幾個字:“先甜後苦的回憶。”
每個人都有權利和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型態和消費方式,既使上述這位前藝人是個基督徒也不例外,他個人的事,輪不到外人置喙。可是,不久前,這個基督徒在南馬區各教會進行巡回的福音分享會,四處講述基督信仰對他的改變,相信參加過該項聚會的人仍然印象深刻。問題在於,他不是老早就信主了嗎?他不是說信主有多好多好嗎?怎麼他會落到這種地步?而且報導中的他似乎還未對這樣的花錢方式懺悔呢?邀請過他來作見證的教會或許可以做駝鳥狀……眼不見為淨!可是,那些參加過他的聚會的慕道朋友和未信者,想必滿腹疑竇,然後得出一個結論:原來信不信耶穌都差不多啦!
筆者絕對無意苛責這位基督徒,也絕對不懷疑他傳福音、作見證的熱誠。筆者只是想從教會宣教的方式與態度,提出一個久存心中的挂慮。教會的宣教工作有很多種方法,其中一種最受教會歡迎,也被認為最具號召力的方法
,就是邀請“特殊人物”前來教會作信主見證
。所謂“特殊人物”包括了前嗜毒者、前私會黨徒、前受刑人、政治人物、社會名人,以及影視藝人等等。因為他們有豐富的經歷,人生故事高潮迭起,所以,如果邀請他們前來分享自己的見證,教會比較容易作宣傳,邀人參加聚會也不難,而且常有與會者受其見證感動而信主。好處可真多啊!
可是,當教會在坐收這些好處的時候,也應該留意到:見證者的知名度越高,影響力越大,其悔改信主的見證自然也有很大的激勵和勸信作用;另一方面,如果見證者日後有嚴重的跌倒失敗,甚至放棄信仰,那麼,他的反見證的破壞性也是很大的。當然,沒有一個基督徒能保證自己將來不會跌倒失敗,既使是常常講道、傳福音的牧師傳道,大概也不敢這樣擔保自己吧!事實上,我們只能每天在上帝面前儆醒自守,努力在靈命上長進,奮力活出與福音相稱的行為。話雖如此,教會在安排外來基督徒作見證的時候,至少應該采取謹慎的態度和適當的判斷,以免墮入人請我請,名人最好的盲目心態。
那麼,教會在邀請外來信徒前來作信仰見證時,有哪些原則或提問,可供教會做更謹慎的判斷,以致決定邀請與否呢?筆者建議如下
:
一、受邀作見證者信主的年日會太短嗎?
二、他有穩定的聚會習慣、謙虛的學習態度
和良好的服侍記錄嗎?
三、他在教會內外有好名聲嗎?
四、他在信主前後的改變是否有目共睹?
可能有人會覺得筆者建議的提問原則太苛刻了。可是,如果我們不這樣問,你猜,當教會打算邀請某某人來分享見證時,通常會問什麼?“夠不夠出名?藝人最好!”、“有沒有號召力?”、“見證和節目夠不夠精彩?”,我們會覺得這樣的提問和判斷原則妥當嗎?雖然見證者分享的目的應該是論及耶穌基督在他身上的改變,可是,基本上,他還是在講關於自己的故事,所以,教會對受邀作見證者應該有最起碼的要求。事實上,只要教會不懶惰,不嫌麻煩,親自撥電詢問見證者的牧者,以及認識他的屬靈長輩或同儕,應該不太難得到基本的資料,可供教會做適當的判斷和邀請。
連帶提一點,如果作見證者沒有穩固的牧者和屬靈家庭……教會,我們敢請他來作見證嗎?筆者發現到,自從宗教改革以後,改革派的基督教會反對天主教會以教會權威凌駕於聖經權威之上。結果,更正教自己卻搖到鐘擺的另一端,對教會的權威不重視,每個信徒自己讀聖經,自己在上帝面前得救恩,自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用不著教會過問,慢慢地,教會真的不敢過問了。筆者曾經為了更了解某信徒的情況,撥電詢問其牧師,所得到的回應,經常語多保留,不敢多說,免得麻煩和得罪人。我們可以看到,基督教會的權威一直在沒落,沒落到一個地步,我們要認識和接納某個信徒
,很少想到他的教會 ( 除非要轉會籍 ,教會之間才有形式上的接觸)。這實在是個悲哀!
回到正題。其實,最好的福音見證者,不是外來的特殊人物,而是我們自己的教會努力傳福音、扎實教導,慢慢培育出來的信徒,他們体會聖靈的重生,生命得到改變,遵照聖經的教導來生活,這樣的信徒才是我們教會的“
活招牌”。我們對他們的靈命狀況較有認識,
也有把握,他們的見證或許沒有高潮迭起的內
容,但卻是真實的、親切的、自然的、單純的
,這樣的見證也有很大的勸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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