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輯:《基本架構篇》               
                基督教倫理學架構
                                 陳秀英女會吏


  基督教倫理學亦稱為“道德神學”,其定義為:“用上帝藉著基督和他的教會所給予的啟示之中所摘取出來的教訓,來講論完善的人生。”換言之,就是以基督教的立場作為基督徒的倫理道德生活標準,作有系統的反省、分析及評價。

     基督教倫理學架構

道德難題
認清道德的層面
收集有關的資料、瞭解與分析
推理、思考、反省、衡量輕重
聖經、道德主体、教會傳統
禱告、與他人分享
作出抉擇與行動

( 對、錯、許可、超義務、
     對而悲痛、錯而可諒解)     

1. 認清道德的相關性:

  首先必須認清道德難題的相關性,是否真的是錯的行為呢?例如捐款給慈善機構,每個人有自己的道德規律,在外表的倫理行為上有自由權。雖然從基督教倫理的觀點看來,他人捐款是為自己的利益,不能算為善行,但也能作出善事來。但另一方面如偷竊、強奸、殺人等,本身是邪惡的。若人使用自我的道德規律
,行使自我的權力而不顧事實,不理後果所帶來的傷害,這將造成道德惡 (moral evil)。

2. 收集有關的資料、瞭解與分析  

  要解決一項道德難題,必須要瞭解事實的真相。例如要處理同性戀的道德問題,必須先明白“同性戀”是什麼意思?它指一種對同性的性傾向。同性戀包括二兩個的意思,第一是同性戀的傾向及同性戀的行為。因此,有同性戀傾向的人,不一定有同性戀行為。這樣的瞭解與認識有助於分析,而對不同類型的同性戀者,可能要作出不同的道德評價。

  在收集有關資料,並不限在書本上的認知
,也包括了已發生的事件或個人的經驗。在相關的問題中,之前發生的事件作出了怎樣的的道德抉擇,是好的抉擇嗎?解決道德問題不是在真空中運作,而是與真實的事件息息相關,
作為價值取向選擇基礎之一。

3. 推理、思考、反省、衡量輕重

  倫理神學一般上可分為道德世界及道德主體。道德世界主要是講論客觀的道德規律,其重點是外在倫理行為,這是指人好善惡惡的能力與責任。人可能對什麼是善,什麼是惡有不同的看法。但一般上,人都同意善應該實行,而惡不應該去做。這正是倫理行為的表現。人倘若連道德價值與責任的自覺都沒有,會視為“無良”。

  人不僅知道趨善避惡這種普遍倫理規則,更有推理的能力,即是能處理個別具体價值和客觀實際規律。這里牽涉分析、思考、反省等過程。人的道德價值相同,但推理判斷卻因人而異。例如人人會認同第五誡命“不可殺人”
,至於廢掉死刑與否,墮胎與安樂死合法化與否,各人便有不相同的意見了。

  另一方面,在道德判斷的過程中,對衡量道德上的對錯也可被所屬的群体的道德標準影響,群体之間所公認為對,便是道德正確。不過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道德標準。因此,在社會中不同的群体,很多時候產生了紛爭。

  因此,基督徒在作倫理判斷,衡量道德問題的輕重之時,不可只依賴道德規律或是群体的道德標準,因為在分析、思考和反省的過程之中,人的判斷能力會產生錯誤。因此基督徒需要受光照,需要以上帝的真理來指引,感化及培育。這正是道德的主体,凌駕於所有的道德規律,注重人本身,尤其重視人內心對上帝的回應。


 



4. 聖經、道德主体、教會傳統

  基督教倫理學是注重在道德的主体,基督徒的倫理行為和責任並非僅來自基督徒本身的標準,更需要建基於《聖經》給予基督徒的標準。基督徒並非只是認知十誡,登山寶訓,保羅書信,而是內心向上帝的權威開放,信服從來自上帝的更高的義。人可以感受刻在心中的規律“冤冤相報何時了”,人的理性可能自制不去報复。但《聖經》中耶穌教導“愛人如己
”,進一步指出基督為罪人而死,使人從基督身上不單看到愛仇人的意義,還得到愛仇人的動機和實行的力量;基督徒的外在倫理行為,源於內在生命,人對上帝的回應。(太3:12)

  另一方面,要注重教會傳統,在教會歷代中已有很多的神學家和早期教父有很深入討論
,這些的討論有助於基督徒對某些道德難題,有更好的了解和激發今日基督徒的思想。例如奧古斯丁反對說謊的論點,他堅持認為誠實是絕對的。在奧氏的論點中不允許任何為避免被殺或強奸的謊言。心靈的純潔比肉体來得重要
。今天基督徒在反思白色謊言之時,奧氏的論點可作為重要的思考。


5. 與他人分享、禱告

  基督徒可向教會的牧者、傳人或是教會領袖分享有關的道德難題,聆听他們的看法和意見。或是從他們的經驗中,領悟到具体的道德行為。

  另一方面,當基督徒想要行出更高的義,竭盡全力克服自身的不足,而經驗又使信徒相信自我的判斷能力會出錯的時候,除了《聖經
》與教會的傳統之外,更少不了祈禱。基督徒向上帝的權威開放,在內心中信服祂,便在禱告的時刻和祂結合起來,也在禱告的時刻,辨別上帝的旨意,基督徒在眾多的選擇中,決定那一個最能合乎上帝的心意。


6. 抉擇


  在一些特殊的道德問題上:

  •超義務---如在災難現場救人,拯救被困
   屋子里的人,雖然這些人與我沒有任何
   的關系。但這是耶穌的教導“對鄰人的
   愛”,也是基督徒的本份,即是道德的
   理想所要求的義務。珍惜他人的生命。

  •對而悲痛---如正義戰爭,打戰固然很多
   的人會喪失他們的生命。但一個國家在
   受到別國攻打之時,為保護更多無辜人
   民的生命而打戰是正義的;抵抗侵略的
   戰爭是無可避免的。

  •錯而可諒解---特殊情況墮胎,因拯救孕
   婦的生命而需要墮胎,如輸卵管妊娠。
   在特殊情況之下,這種的墮胎不是要殺
   害胎兒,乃是母親的生命面對危險,在
   無法保全二者的生命之時,唯有選擇拯
   救母親的生命,以一命換一命。因母親
   還需照顧家庭和其他的兒女。


7. 結論


  基督教倫理不但要人去行善去惡,也要人有行善去惡的心志,以上帝的真理和教導為倫理行為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