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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歡作樂之路
文:丁雲
某清談節目,論及新年賭風披靡的問題。
一嘉賓竟然贊同新年聚賭。他振振有辭地認為,過年過節,與親友聚在一起,打打麻將,玩玩牌,小賭怡情,可增進感情,作樂作樂,無傷大雅。
另一嘉賓連忙贊同這種“作樂論”,還引經據典指出賭始自中國農民文化。農民“秋收”之後,就是“冬藏”,冬藏時間漫長,如何打發時間?賭便成了慶祝豐收、陶冶性情、交際感情,熬過寒冬之必須。他非但不以為新年開賭是種“陋習”,尚認?賭促進了親友之間、長輩與晚輩之間的溝通,賭是唯一可以成?幾代人的“共同語言”的工具!
這樣的理論,歎?觀“聽”止吧?…
但神學作者愛德華卻告訴我們:
“我們的生命不是尋歡作樂之路,也不是玫瑰花香常漫的夢幻。基督徒自生至死,便參與一場屬靈的爭戰。”他繼續說:“基督徒戰士,從他第一次握有聖靈的寶劍開始,便不得不和保羅同苦受難,好像耶穌基督的精兵一樣。”
我們還能不警醒嗎?
這個屬世的世界充滿“作樂”的氣氛。年輕人考完試,總想三五成群,去作樂一番,以“慰勞”自己的“寒窗苦讀”。公司賺大錢,新年晚宴,想盡新奇的點子,讓職員們尋歡作樂!所有的慶功宴,無不以感官刺激,作樂為訴求。
幾時賭也變成“作樂”了?一個賭字,涉及貪婪、斂財、爭競、欺騙、侵佔,我們都能麻痹神經,自拆道德的城牆,以“作樂”的藉口?自己開脫。那?,眼慕的情欲呢?不義的侵害呢?巧取豪奪呢?貪贓舞弊的惡行呢?陷害呢?姦淫呢?殺戮呢…難道我們都棄械投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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