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路》月刊
本期專輯:
I Wanna be free

第
65期
2006年 3月號
自由:“不要利用我!”
婷婷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拉太書5:13)
“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這是自由在道德裡的定義,這一句經文必須牢牢記在我們心裡。我們常利用自由追求罪中樂,滿足自己的私慾,但這不是神給人自由意志的原意!很多人在犯錯後用“自由”兩個字將自己的錯誤行為合理化,明明上課不可偷吃東西,不可和同學交頭接耳,偏說這是人生自由,這怎麼可以?
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認為自由不是要做什麼就做什麼,而是不要做什麼就可以不做什麼,這才是真正的自由。